人身损害
双方的责任怎么判定?
双方的责任怎么判定?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公司处理工作中被员工侮骂,我警告他后,他又骂,我用手推了他一下,然后我动手打我,我们抱打在一起,这后被同事拉开,他因不服,又找来一个钝器打我,把我头部打伤流血(经司法伤情鉴定有6公分长的伤口,对方无明显伤口,鉴定为轻微伤),我在被送医院救治时,他还把我座的车窗玻璃打破继续攻击我。我的伤情可能符合轻伤,请问:按照法律及案情,我的行为会被公安机关处罚吗?如果有,是什么处罚?还有对方是什么责任?请各位律师在百忙之中抽空帮我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R110(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4-09-02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