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令人痛苦的居住权
令人痛苦的居住权 我父母于09年12月30协议离婚,协议中写明家中的房屋所有权归我,父母享受居住权。(离婚后没有过户,因为房产证上本来就是我和我母亲的名字)但在这过去的一年中,我饱受了精神上的煎熬,家中鸡犬不宁,因为父亲经常和我母亲以及我吵闹,不给我母亲居住,曾经还两次拿凶器和我母亲发生争执,警察均来处理。并且我父亲还偷偷带小姐回家睡觉发生性关系(没有逮到现场)。
请问:我现在可否收回他们的居住权?
这种居住权的期限是多少年?
我可以卖掉现在这套房子吗?
如果我无权收回我父亲的居住权,那我岂不是只能任由父亲肆意妄为,这个家岂不是永无安宁之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eiei(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12-05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