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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西南政法大学发给法院的函没有盖章符合程序吗

西南政法大学发给法院的函没有盖章符合程序吗 原告在有我签名的收条中添加了内容(我签名早于后添内容近三年时间)在大兴法院起诉我。我申请笔迹形成时间鉴定,申请后添内容在我签名之后形成。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西政鉴定中心发回一个函,我鉴定申请的内容要变为原告前后两段内容是否同一时间(期)形成才能鉴定。
   函的落款是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没有盖章,有一个人名签字。
   请问大律师,这个函不盖章是符合程序的吗?会是真的吗?会不会弄个假的模糊鉴定内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ouha……(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4-09-1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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