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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新建住宅,地基权属纠纷

农民新建住宅,地基权属纠纷 我叫余全民,湖南省平江县城关镇北附村冷水组264号,本人于2014年2月18号向“北附村委”递交新建住宅申请报告。建房地址选于本村“马安组”有集体林权证的林地(于2014年4月18号跟马安组签写地基援助协议)。经各级政府,部门同意后于本年7月开始挖掘地基。2014年9月15号拿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私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今天我到国土所办理建房手续时,他们说我的地基有权属纠纷问题:本人地基选址林地1982年定权发证属于“凤行组”所有,2009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新证林权属于“马安组”所有。凤行组根本不知道他们的林山2009年已经划归了马安组,凤行组见我地基都挖好了都没有给他们说,就向有关部门反映。凤行组知道情况后2014年8月向有关部门申请:应该以1982年的老林权证为准,现在已经获得批准“林权证以1982年的生效,2009年新林权证废除”那么现在我所挖的地基林地林权是属于凤行组所有了。凤行组就打报告到政府说我没有经过他们同意擅自在他们林地上挖掘地基建房,还要求我把他们林地复原。导致我今天去办理手续时国土部门因权属问题不能给我办理。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我侵权,我该怎么办,到底凤行组该不该找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33020……(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4-09-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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