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
我有以下事实理由,能否举证或状告你们淘宝失职失责?
我有以下事实理由,能否举证或状告你们淘宝失职失责? 我们有一群人分别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在淘宝上购买淘宝自己开发的自动发货功能的宝贝而上当受骗,这种骗术淘宝上称为“第三方欺诈”。事实上我们受骗了,但第三方(骗子或骗子同伙)很有可能就是发布自动发货功能店铺掌柜本人,淘宝现在封了他的店铺,证明我当初向淘宝反映举证是正确的,但淘宝还是根据自动发货功能交易规则把我付到支付宝里的钱打给卖家。我现在以如下事实理由打算状告淘宝,可行? 1、淘宝上的实名认证,不能真正做到实名认证,我们受骗上当拍的宝贝那个店铺真正使用者很有可能不是实名认证的本人; 2、淘宝自己开发的自动发货功能的缺陷,常被骗子利用于第三方欺诈,而且淘宝无法保证自己的员工或熟悉淘宝相关规则的人不利用此功能来行骗; 3、我拍下宝贝付款是用支付宝交易的,付款后是先付款到支付宝上,我发现上当受骗后向淘宝举证该店铺掌柜本身有涉及第三方诈骗,淘宝客服没向我证明该店铺无涉及诈骗,而是直接根据交易规则将款打与卖家,现在证明该店铺掌柜本身有涉及第三方诈骗,而且淘宝现已查封; 4、淘宝的恶意评价定义,自己说了算,淘宝上认为是恶意评价的就是恶意评价,它有权删除,损害我们的买家评价的利益。如果不是淘宝删除所有交易评价,我们也不会有这么多人在同一家店铺上当受骗。 5、掌柜号:移动公司总代理1,小的小秋秋,冷月雪飞,所有交易纪录的我能找到的所有买家均表示自己上当受骗,你们淘宝敢向我们买家们展现他们的所有交易纪录吗?难道骗子利用此功能在行骗的只有这几家店铺?你们淘宝是不是好取消虚拟物品自动发货功能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ger0……(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12-05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