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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继父出资部分给继子买房,房产证是继子名字,但要立字据,说是借款,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继父出资部分给继子买房,房产证是继子名字,但要立字据,说是借款,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前买房,继父和继子各出一半首付款。房产名字是继子,然后买房之日起2年内的房贷是继父和继子一人一半还款。两年之后,继子结婚了。继子夫妻2人共同偿还房贷。然后,现在继父说愿意帮我们承担下剩下所有的房贷,但是要立字据公证,说继父“在婚前出资的首付款加贷款全是借给继子的,婚后帮我们还的贷款也是借给我们的,日后要偿还。虽然房产名字是继子,但是钱是继父的。”
现在字据还没有立,只是说我们同意立字据,他就开始还款。我想问的是婚后妻子是要和丈夫一起偿还这些借款。在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老公告诉我,他父母这样做,就是想公证证明这套房子婚后的部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可是这借他的钱我还是要和老公一起还钱呀.我很苦恼,我该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oduo……(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9-1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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