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因病让离职应如何维权?
因病让离职应如何维权? 本人于2010年11月18号在医院住院行扁桃体手术治疗,向单位请假10天,请假时间是11月12-11月23,但是因手术后不能说话继续请假到11月30,12月1号去单位上班,但因未完全恢复(讲话太多喉咙红肿)12月3号向领导再次请假休息,领导说如果请假过久(3天以上就要去班离职),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拿回我应得的工资和补偿么?我要如何去向他们说明相关的维权知识.如果不成,我是否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谢谢,请尽快恢复,如果方便,我可以电话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yc123(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12-04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