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如何维权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如何维权 朋友自2006年12月开始为一小区市场打工(无劳动合同),负责清运垃圾。2007年8月工作中被车撞伤致残,对方全责,并给予了赔偿(因肇事赔偿能力有限,只能接受)。车祸后,市场每月发500元生活费,至2008年12月安排其在门卫工作,每月800元。2009年12月,市场将其辞退。该市场与朋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并没有为朋友申请工伤认定,口头答应辞退后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也未履行。现在朋友无生活来源,伤残也需要进一步治疗,请问他该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jrfal……(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0-12-01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