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竞争
关于非独家性合作的法律追责问题
关于非独家性合作的法律追责问题 对方是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是房产销售中介和朋友签署了一份非独家性买卖房产协议,由他给我介绍买房客户然后房产卖出后我给他提成。 但是发生了一个不愉快的问题, 我的一个客户在我的运作下买了一套房产(中间我这个朋友有参与协助买卖)之后我也给了他相应的酬劳,可是后来我合作的这个朋友没有通知我私自联系我的客户,并通过我的客户给他自己介绍了几个买房子的人,并且成交了。
我后来从房产开发商那里得知,我朋友私下里以个人身份重新和房产开发商签署了买卖提成的协议。 这个是否违反了我和他之间的协议? 他通过我的客户认识的其他人买卖的房产佣金,我是否可以追讨? 涉及金额100多万呢。 请问律师我怎么办,我朋友是不是在之前就打好了算盘,所以不和我签署独家代理买卖协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耨内幕(北京)
提问时间:2014-09-07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