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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二手房定金合同中一切税费都由买方承担是否属于显失公平

二手房定金合同中一切税费都由买方承担是否属于显失公平 我同卖方签订二手房购房定金协议时我的原稿是买方承担契税、交易费和过户费,但卖方现场提出追加并写上“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我当时急于买房没多想,卖方写好后我就签字了。现在了解国家新出台的房产税等可能交易中还会出现其他的税种,而且这个房又是卖方的二套房,如果真按国家房产税规定,可能多产生几万元的税费,卖方连基本的纳税责任都没履行,这样的合同是否属于显失公平的定性,合同是否可以撤销,我的定金可否要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贺胜君(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9-07 00: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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