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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关于和房东水电气费用的结算

关于和房东水电气费用的结算 租的房子是和房东一起住,租房合同里只写了合同期为6个月,租金,押金等,并没写如何结算水电气费用,但现在住了几个月后,和房东结算的时候,发现她居然因为我洗澡洗头时分开洗的原因,而要求我支付1.5个人的费用,即:1.5*(水费+电费+燃气费),我认为完全不可接受,但是她认为有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erry……(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0-12-03 15: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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