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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定

纵火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定 你好,咨询下,有个人偷了我爸爸的钥匙进了我们家,是城区市中心小区里面的一个小别墅,那人不知道用香烟还是打火机点燃家里的柜子的衣物造成了火灾,把家里的二楼和三楼都几乎烧没了,排窗都烧炸了,直接损失在二十几万。但是现在公安局报检察院是以毁坏财物罪报上去的,说我们家的墙和邻居家的墙有个60厘米的小巷子,所以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所以不构成纵火罪。请问是这样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mP260(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0-12-03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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