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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赔偿

劳动赔偿 我05年11月11日进的公司,现在公司要由上海搬迁到江苏昆山,由于特殊原因我不能跟着过去,而与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也刚刚到期,请问劳动法有规定这样的情况公司是否给予赔偿?我现在工资是3500,而劳动合同签的是840元,如果可以赔应按哪个标准呢?赔多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程彦平(上海)
提问时间:2010-12-03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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