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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律师你好,本人借给朋友两千块钱,1星期之后要债朋友说不给,不承受这笔钱

冯律师你好,本人借给朋友两千块钱,1星期之后要债朋友说不给,不承受这笔钱 冯律师你好,本人借给朋友两千块钱,1星期之后要债朋友说不给,不承受这笔钱,当时没有写欠条,我只有给他打钱的账单,请问我该怎么办?怎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4-09-03 15:0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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