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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朋友,你好!本人于今年3月末开始在1家地产集团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上班,主要是负责办公室工作

律师朋友,你好!本人于今年3月末开始在1家地产集团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上班,主要是负责办公室工作 律师朋友,你好!本人于今年3月末开始在1家地产集团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上班,主要是负责办公室工作。
于4月末提出离职(还在试用期),集团人事要求必须将个人前期借支账目与财务核对清楚,才能办理离职(财务在离职交接表上签署意见,才能去人事办离职手续)。
5月初与集团财务就个人借支的8万元费用票据进行核实,财务已认可可以冲抵本人前期的8万借条。此时项目上的老总说我必须要把在职期间整个项目的借支对齐,才可以办理离职(其他人借的钱与发票对够)。集团的财务也改口说项目总说的办公室负责人不仅要对齐自己的账,整个项目的借支也要对够,才同意给我签字。
这导致我迟迟不能办理离职手续,另4月工资其他人的都已发放,我的工资财务说账没对好不给发。现在1直为此事苦恼,多次催项目上其他人把票据带回集团对账,但还是未能如愿。现希望律师朋友能帮忙给点建议,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4-05-1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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