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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10年的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如何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龄怎么算?

工作满10年的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如何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龄怎么算? 我于1996年5月在马鞍山经营性事业单位-马和汽渡管理处工作至今,全民合同工身份。单位2008年底改制,由民营企业-长运集团接手,新成立的马和汽渡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6日进驻。我的身份置换金按照马市2005年1号改制文件计算:本人2005年3月份基本工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转企改制前工作年限【截止05年3月】×0.3%×120。因为对05年到08年3年的工龄没有明确答复,我至今没拿身份置换金,现在新公司要求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要签?工龄如何计算?可以按照工作满10年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吗?不签合同能拿到补偿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希彦(安徽)
提问时间:2009-03-22 22: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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