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失业金因名额限制不能领取?这个规定成立吗?具有法律效率吗?
失业金因名额限制不能领取?这个规定成立吗?具有法律效率吗? 我于2012年11月底与公司解除的劳动关系(公司裁员),但因为失业中心说有规定,办理失业金领取只能办理当年员工最大值的百分之二十的人。因为我们公司是大面积裁员,一共就只有十几个人,也就是说只能给两个人办理失业金。请问这个规定在法律上成立吗?如果不成立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失业中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jias……(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9-02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