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水壶意外砸伤被要求赔偿

水壶意外砸伤被要求赔偿 我乘飞机时包中水壶意外砸伤一女士头部,该女士两天后就医发现有脑震荡现象,医生建议休息三日。该女士出示医生证明要求我先把3天误工费和营养费1000元和医疗费用240元(有相关票据)汇到她银行卡内。请问我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如果我现在同意赔偿是否就意味着如果她出现后续症状,我以后也需要用同样的标准赔偿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body(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4-09-02 21:34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