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意外受轻伤是否可要求赔偿营养费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您是可以要求赔偿就医治疗期间的必要营养费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