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2008年进入该公司,直到2011年才签合同,且只是让我们签了个名
你好,你这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降工资是违法的,可以根据这个要求赔偿
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