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请问这封连民上书的检举信,我该交到哪个部门?该怎么走程序?我们这样写能检举成功吗
请问这封连民上书的检举信,我该交到哪个部门?该怎么走程序?我们这样写能检举成功吗 尊敬的成都市纪委、检察院领导们:
我们是彭州市丽春镇元义村5组的村民,现就关于彭州市丽春镇元义村原村长陈子民(现任村长其第:陈子良)贪污公款、滥用职权、的举报,仅以下材料可供领导们到该处向村民核实:
贪污公款
事例1.1990年,彭州市丽春镇元义村5组村民(以下简称村民)原拥有的河坝良田约70亩,面积约46662平方米被该村村长陈子民以“为民谋利”的旗号,集中起来兴办“柚子元”“,妓院”,期间柚子元作为农家景点生意颇丰,尤其妓院生意火爆,严重影响当地村民的正常生活,作为村干部、党员不仅自己败坏工作作风,还煽动村民进行参与, 影响及其恶劣!由于他们有权有势,很多村民都敢怒不敢言!这样的风气 延续有5年之久,共计接待嫖客、游客约1万多人次。共计收入约50万左右。该款全部作为陈家的资产肆意挥霍,村民没有分到一分一毫。该村长也从未召集该村民讨论过此事。
2. 随着行情的不断转变,2000年,柚子元、妓院难以赚钱,该村长就“以地为宝”,未经政府部门批准,进行砂石开采,将现有70多亩良田全部纳入开采范围,开采砂石20多万立方,以当时80元/方计算,共计收入人民币 约1600万元正。砂石开采过后, 该村长又变废为宝,将开采过得地方弄成池塘开始养鱼,且收钓鱼费每杆10元/人次。
3.与此同时, 1990年, 该村长还霸占村民的河梗(林被)约4000平米左右,修建自己的预制厂,吸纳本村民为其卖力。预制厂以当时的年收入核算,大约20万元/年, 经营20年之久,共计收入400万元左右。
4.2000年, 该村长又陆续引进洗煤厂、废旧塑料厂、焊管厂、钢门厂等每年租金20万左右,这些厂尤其是废旧塑料厂无论是生产作业还是运输进出,脏、乱、差、 都极大限度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工作。且这些厂的老板个个都给该村长签了合约的,村长名目张胆的收红包, 口出狂言说:放心!我上下都打点好了的,黑白两道都没问题!
5.2008年, 因地震国家补助受灾农民为各家各户修建小区。这正好又是该村长一次发财的机会。A、串通建筑工头偷工减料,以次充好。B串通银行吃掉村民贷款利息。C克扣部分村民建筑面积D 欺下瞒上(暗地收下村民买地基的钱,产权上确不注明买下的产权面积),列出的条款领导可以亲临核实。
滥用职权
事例1. 2000年, 该村长掉了一辆摩托车,怀疑是我村村民黄穗民所为,并无真凭实据便叫来当地派出所人员,将黄穗民抓去进行严刑拷打,至疾病缠身后放出,到家没几天因伤口太重无法治愈、含冤而死。村民同样是考虑到陈家的势力,不得不再一次忍气吞声。
2.2007年, 该村有几位老人先后去世, 按照原有习俗, 会将火华后的尸体安葬在河梗上, 该村长每次在村民挖坑掩埋之时与本村民大动干戈,不准村民安葬亲人。还说该地盘是他们买来的, 归他们所有。请问:领导们, 村民集体所有的财物, 什么时候变成他们家的了?!这种算不算利用职权侵犯他人人身自由(这些都是小事情, 诸如此类的事情经常发生)!
以上事例, 请问领导:村民所应有的70多亩良田算不算公共财产?村长在村民的良田上建这建那所得收益共计2000万元左右一分一毫未分给村民,这些算不算侵吞公款?还大言不惭的说:我们元义村5组的村民是日脓包!是软蛋!说我们不敢动他们! 因为他们上下关系都好!, 里外都有人! 黑白两道都通吃!
看来, 该村长说的是对的,村民先后找了彭州市委的,以及乡镇上的,都下来解决过好几次, 但都是站在他们的立场上,维护他们的利益的,官官相护实在是 让村民感到痛心疾首!难道真没有领导能解决村民的实际问题?难道真如他们说的:他们上下都打点好的!我们五组的村民就不信这个邪!我们要上告!
彭州市的不行,被他们收买, 还有成都市的,如果成都市的也被他们收买,那我们就找四川省的!我们会积极上访,直到看到贪官被绳之以法!
该村村民强烈要求:
1. 要占有者恢复村民原有的良田。
2. 补偿村民应有的经济损失。
3. 还村民原有的形象声誉:当着全村人民检讨!归还村民清白!
以上事实可向群众核查,陈子民他虽然已没有任职,但他的弟弟陈子良还在任职。陈子良对陈子民的所做所为,了如指掌,但没有制止,还辅助其哥继续做损害村民利益的事情。陈子良任期还有几年,还不知要收刮多少民资害多少良民!所以强烈要求尽快严惩这条大蛀虫!消除当地恶劣影响!为村民讨回公道!元义五组的村民不能在做日脓包!不能在做软蛋!
举报人(元义村5组村民)签字:
2014-9-7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55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9-01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