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A未告知甲、乙、丙三家公司情况下,分别用甲、乙、丙公司的名义去报名投标某一项目(该项目实际报名除了甲
A未告知甲、乙、丙三家公司情况下,分别用甲、乙、丙公司的名义去报名投标某一项目(该项目实际报名除了甲 A未告知甲、乙、丙三家公司情况下,分别用甲、乙、丙公司的名义去报名投标某一项目(该项目实际报名除了甲乙丙外,还有其他3家),过了一周甲、乙、丙知道了情况,均不同意A使用本公司名字投标(此时投标还未开始),A便通知招标人取消了甲、乙、丙公司报名,不再参与投标,也未给甲、乙、丙三家公司造成任何损失。请问A行为严重吗,是否需负法律责任?此时甲、乙、丙公司若要求A进行经济赔偿,A需要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qi……(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8-31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