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谭某妻子与曹某妻子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谭某妻子与曹某妻子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1992年村里对全村土地调整抓阄确定经营权每人0.55亩,由于曹某父亲当时弃权没抓,(当时也有几户弃权的,)在场就说你不抓我抓吧,就抓了这个阄,由于谭某父亲年纪大就由谭某经营耕种自身的0.55亩和其父亲的0.55亩,第二次土地承包时1999年谭某就与村委会签订了1.1亩的土地承包合同并且自始至终由谭某耕种缴纳农业税,在2006年曹某妻子找谭某妻子,要回0.55亩,因为当时曹某妻子大吵大闹,谭某妻子不知道事情的原委,而且心脏就不好,就和曹某的妻子签了一个协议,内容是这0.55亩土地暂由谭某耕种,如果以后占地补偿将0.55亩补偿款给曹某。由于目前本村要平改曹某就一直跟谭某要这土地自己耕种。请问谭某妻子与曹某妻子的协议有效吗?谭某怎么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ppy1……(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0-12-02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