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规划为“公共部分”的区域权属如何划分?
规划为“公共部分”的区域权属如何划分? 某建筑为多层复式住宅。每1单元3户,每户2层。每户下层有1电梯前室和通往3户的通道(以下称为“T型区域”),每户的上层对应“T型区域”处被建成“不连通”各户,仅向北开窗的高2.8米约20平方的有围护、有永久性顶盖、一半地坪为密集的十字梁构造(200*200间隔500)的空间(以下称为“X空间”)。规划部门称“X空间”是规划为“公共部位的开放空间”的。实际上“X空间”3户都可破墙进入(建设方预留了门),地面铺板后就可用利用。“X空间”如不计算建筑面积,又可为建设方支配,是有利于建设方的,只不过,如果被房管部分按实测算计入建筑面积,那整个建筑的容积率一定超标,规划就要露馅,所以房屋初始登记时建设方未将“X空间”划分进入各套。业主要求对“X空间”确权,而房管部门一再坚持“X空间”没有权属,对此,我们可否对它行政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唐荣成(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8-24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