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有害气体中毒煤矿领导不给进行工伤鉴定
有害气体中毒煤矿领导不给进行工伤鉴定 尊敬的领导:
我是矿务局白洞矿机运区一名普通矿工,2009年3月7日夜班在井下工作时感到头疼、头晕、恶心(自己怀疑有害气体中毒)同事搀扶上井并向领导汇报当时情况,领导只派人送我上车自己回家,并没有及时送我去医院,回到家后我感到病情越来越严重,于是第二天自己去了大同矿务局一医院接受检查,检查结果为:“有害气体中毒?有待检查”。于是我及时向白洞矿区领导反映情况,随后区矿领导拨打120急救车送我去指定医院(七矿二医院)进行检查并住院治疗,检查结果为:“一氧化碳中毒”同时我感到头疼的厉害,要求区矿领导给我挂工伤,当时区矿领导也同意给我挂工伤并吧所有病例及检查结果全部派人拿走,但是至今没有挂了工伤不说还推翻检查结果按私伤处理,在住院6天后停止一切治疗,我觉得不对劲,虽向办事人追要所有医院证明但至今拒绝归还,于是我向大同市矿务局信访办反映此事,区矿领导迫于影响不好的压力几次答应让我回矿解决,但回矿后他们不守信用推诿不给解决,至今无果。没有办法我只能求救各位领导,希望予以解决。
一位受伤的矿工
2009年3月20日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双龙(山西-大同)
提问时间:2009-03-20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