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如何应对政府招标中官员的违法行为
如何应对政府招标中官员的违法行为 政府某部门招标,发布中标结果后,有人提出中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经查证属实。理应取消中标人资格,然后根据评标顺序,由第二名中标。但某局领导坚持要协调,不取消弄虚作假的原中标人的资格。提出两个方案,一是都不中标,明年再协商;二是重新组织招标。请问,这样做是否违法。现在第二中标人要求取代原第一中标人,或取中标权力。这个要求合法么,可否得到满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公民权益(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11-30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