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地方政府工程未正常招标是否违法?可以检举吗??

地方政府工程未正常招标是否违法?可以检举吗?? 某地方人民政府有一个工业园区地基填塘渣的工程要招标,工程一共有上百亩地,其中十几亩是属于该地区人民政府,其余九十几亩属于个人。主要是该地方人民政府的十几亩地,没有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招标。原先的政府招标都是要公开,公平的,但这一次该地方人民政府变相将工程交给环卫所副所长A某做,该地方人民政府将属于政府的十几亩地夹在那些个人的地里面直接承保给A某,最后这个工程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就直接承包给了环卫所副所长A某。并且填塘渣的石材没有在当地村两委批准下,直接开山采石,破坏山林树木,部分知情的老百姓强烈反对,但是环卫所副所长A某用各种手段给与部分知情的老百姓一共十八条中华香烟作为让他们当做不知情的回报(十八条中华香烟送给B某,由B某再分给其余的老百姓)。这些老百姓收受中华香烟之后都给与了配合没有向有关部门反应这件事情,现在这个工程正由环卫所副所长屈统华承包施工。对于山林破坏的调查,可以直接到杨家村两委来调查。
   对于以上的事情,是否可以检举,检举到哪里,上面A某犯了上面罪行,请律师们帮忙参考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nkin……(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0-10-15 00: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