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纠纷,诉双倍工资,申请仲裁,交换证据时发现公司伪造了一份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工作事宜订立本劳动合同。
1.本合同期限为6个月自2010年6月17日至2010年12月16日。
2.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媒介,负责电视台广告片换版等事宜。
3.甲方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工资为2000元/月。

甲方:XXXX公司    乙方:XXX

然后有半个公章,合同内容都是手写的,伪造了我的签名,然后也没有日期....


这种合同能生效么?是有效合同么?

如果仲裁开庭,是否只有通过笔迹鉴定才能认定合同真假,有其他办法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dy(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0-11-30 21:1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