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是不是本人不去就无法宣判?如果不是那需要达到那些要求?
是不是本人不去就无法宣判?如果不是那需要达到那些要求? 由于感情出现问题,男方对家庭不负责任,已经分居两年了,去年5月提起诉讼,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今天5月再次提起诉讼,由于男方没到,无法开庭而结束,近期再次通知男方开庭,他以答应,到开庭当日却再次缺席!又没开庭,院方让女方去寻男方出庭!我就想问:是不是本人不去就无法宣判?如果不是那需要达到那些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osha……(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8-22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