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出资买房,房本女方女儿名下,我们已离婚,出资购买的房屋是不是应该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不是,
不属于共同财产
你好,如没有证据证明女方女儿只是房屋的名义所有人,房屋就依产权登记,为女方女儿的财产,你无权主张与房产相关的权利。
你这关系比较复杂!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此类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们出资系赠予,则不属于你们的财产。如果是债权,则属于你们共同财产。 我的补充: 2014-07-2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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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