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由于电表缺陷,未及时通知导致大量欠费,该怎么解决,划分责任呢
由于电表缺陷,未及时通知导致大量欠费,该怎么解决,划分责任呢 2014年8月14日被天津城西供电所告知本人电表在2011年5月就有缺陷,欠下将近8000度的电费。首先,我认为供电所并未对本人及家庭成员告知2011年就开始电表故障,我们不应该在3年后承担全部责任,此外本人也对拖欠的电费数产生质疑,如何可以得到电费详尽的情况。现在供电公司指出,如果我们不及时补交电费,就要在5日后拆除电表,时间紧急亦担心电表上的证据被毁掉。希望看到这条问题的律师朋友们提出您宝贵的建议,在此谢谢各位的援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chon……(天津-红挢区)
提问时间:2014-08-14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