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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婚姻!

请求帮助!婚姻! 我是上海人,今年1月份我和XX开了结婚证书。XX是北京人。2月份,原先名字是我母亲和我的一套房子卖了(我父亲也住着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名字是我和XX的。3月份至9月份,我家一共给了见面礼2万,彩礼12万。(银行转账8万,6万现金)。现在11月份,由于我不想将工资卡交给XX管理,XX就提出和我协议离婚。(XX在北京工作,不住上海)。请问,法院会怎么判?如果有律师有信心为我主张我的权利,我也愿意委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erry5……(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0-11-27 23:2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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