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撞车后,对方与我协商,给我2000让我全责
撞车后,对方与我协商,给我2000让我全责 第一次出险,我在主路上行驶,被从小区出来的车撞了,报警后交警到了现场拍照,我的保险公司说很远未到现场,交警说对方要与我协商处理,对方跟我说没有买车损险,所以让我全责,给我2000元,第一次撞车,我没有经验,但是交警说这样处理我划算的,所以纠结了一个小时左右,同意了对方的协商,接受了对方2000元,并在交警的单子上签了字,然后双方去修车,我的车修了2800左右,对方修了14000左右,当我知道对方修了这么多的时候,我很激动,然后打电话问我的保险公司,抱怨他没有到现场,导致我做了这样一个决定(接受对方2000元,然后自己全责),当时我说要投诉他,估计他对我说的话录音了,在发票交到保险公司后一周,维修费都没有打到我卡上,打电话问了一下,保险公司说这个案件已经交回交警队重新立案调查了。
我想问,我这样算不算骗保,如果重新调查的结果是对方有责任,那我是不是有刑事责任或者行政罚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想想(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4-08-11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