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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法律问题

法律问题 因口角,与人打架并致其鼻梁轻微骨折,眼部缝了四五针,他只住了两天院就出院了,我估计应该无大碍。是轻伤还是轻微伤。现在公安局在找我,叫我去自首。已经有十多天了,我该怎么做最合适呢?  私了的话,那边说要6万,但是我觉得这就是明摆着讹人,根本就不严重,并且已给他出了2千块钱的医药费。如果公了的话,我能判刑吗?私了给他多少赔偿最合适呢?  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折腾(北京)
提问时间:2010-11-27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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