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看了不同的文章,越看越不理解。请问哪个是对的。聚合是一个行为,还是多个行为?谢谢。
1、违法行为的聚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数个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违法构成的违法形态,法律行为上的不同。在违法行为竞合中,行为人只实施一个行为,这个行为并不是从违法构成要件上看是一个行为,而是基于自然的观察、社会上的一般观念上被认为是一个行为,而在违法行为聚合中,存在数个行为。法律行为聚合中,各种违法行为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相互之间互不重叠互不影响,追究一种行为的法律责任,不影响另一种法律行为的责任追究。
2、民事责任内部产生的责任聚合。这是指同一法律事实产生了多种民事责任形式,各种责任同时并存的现象。如损害名誉权应承担多种民事责任
请问哪一个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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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qq1392……(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11-18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