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的仲裁、诉讼问题
劳动合同的仲裁、诉讼问题 (78~96)我与国营公司签的是劳动合同,期间(86~96年),我向公司病假,劳动合同未解除,直至96年被公司退职(大病)。病假期间,也就是92年时,应对国家政策,公司为我交了一年的保险。
我疑问的是,为什么病假期间,公司只为我交92年的,而其他年份不交保险?公司是否侵犯了我的利益?
现在情况是因为公司未缴纳86年~96年的保险,我仅仅交了9年的保险,不足十年,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只有退职待遇。
与公司多番交涉,公司以事情久远、当值人员不在为由,含糊其辞,未给出合理解释。
我现在应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走仲裁?似乎仲裁时限过了(有异议的,恳请详细解释,万分感谢)
走诉讼?先得走仲裁,而后才能诉讼。诉讼似乎也过了时限。
恳请各位律师、法律人士给予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liev……(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0-11-27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