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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14年7月29日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判我全责,无人伤。保险公司定完车损,各自维修。8月8日对方车辆维修完毕,可以使用。对方才向我提出赔偿其这几天因不能使用汽车而需向别人借车才能工作的费用1000多元。我想问这钱我应该出吗?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赔偿?如果要陪,对方要提供哪些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王奇(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4-08-09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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