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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饭店吃饭受伤后不管

饭店吃饭受伤后不管 我在2014年7月31在日照国家森林公园游泳,12点多想回宾馆戏澡,上岸后遇到一老太太介绍一饭店,我说我要回宾馆洗澡。老太太说他们那里可以洗澡。我们一看也都饿了,决定过去看看。去了以后,我们点完菜。我说可以去洗澡了吧。饭店工作人员把我们带到旁边一房间里洗澡,洗完澡后出门时,不小心碰到房间门口一陶瓷洗手盆,(洗手盆边缘已经破损,也没固定)洗手盆从座上掉下,划伤我左腿膝盖处,造成12厘米开放伤,韧带和肌腱受伤,当时急着上医院,也没有拍照,第二天找饭店时,饭店不承认,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lydxy……(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14-08-0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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