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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前购房,写的是男方和父亲名字,婚后还贷,现在要离婚。

婚前购房,写的是男方和父亲名字,婚后还贷,现在要离婚。 婚前06年购房,写的是男方和父亲名字,08年结婚,婚后男方一个人还贷,但是女方现在要离婚,女方在法院提出要安共同财产分割并计算增值;查出女方有开房记录,法官和女方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很偏袒女方,法官现在说的公式:婚后还贷总额/(购房金额+购房时计算的利率总额)*现在的房价。完全不顾结婚时的房价,个人认为06年到08年的增值,女方是不应该享有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omou(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08-07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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