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回2009关于请求过街村村委和荣华乡人民政府协助我们追年新市场框架建房款的报告
回2009关于请求过街村村委和荣华乡人民政府协助我们追年新市场框架建房款的报告 关于请求过街村村委和荣华乡人民政府协助我们追回2009年新市场框架建房款的报告
尊敬的村乡两级政府领导:
2009年底过街村委决定将新市场改建,在一层市场仍然为过街村所有的前提下,公开对外出售市场原有地基构建框架商品房的使用权,我们按照过街村委会的要求缴纳了全部款项,共计:21500元整,预计年后动工;尔后,不知什么原因,过街村村委通知新市场改建暂缓开工,也没确定取消改建,也没退回所交款项,几个月后才有消息称上面不允许新市场改建,村里暂时没钱退回给买方,等村里有钱了加付月息1%的利息;之后我们多次找过街村领导索要此款,得到的答复是:(快了,下半年,明年上半年等等);如此无限期的拖延,一拖就是五年了,这些钱一部分是找亲朋好友借的,一部分是我们的血汗钱,恳请乡领导督促和协调过街村村委尽快付清拖欠的本息全款。
如果村乡两级政府领导解决不了,仍然继续拖欠,我们将采取法律手段或影响性更大的方式方法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报告人: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9688a(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4-08-06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