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关于请求补办房产权证的申请报告
关于请求补办房产权证的申请报告 报告人为浙江省永嘉县岩头镇下美村厅西街10号,肢体残疾人【残疾证号33032419571203463643】滕恩平低保户,现年56岁,从小父母双亡因生活困难从未成家单身一人。
1990年在有关多方面的帮助下,将原D级危房拆除,翻建二层半【在2004年办好了土地证。2009年11月25日,2010年3月19日永嘉县建设规划局答复,我的属D级危房,住房特困户,住房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但至今不给予办理审批手续,今请求中央有关部门督促永嘉县房管部门规划部门给予审批办理房产权证。永嘉县房管部门答复重新办理需要规划部门审批,永嘉县房管部门的答复不公平,因我的房子是1993年改建,那时四邻,村里同意,不影响他人并在2012年5月7日由岩头镇政府调解处理。我国各部门归政府领导但永嘉县岩头镇规划所目无政府不予审批,致使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垂手无策,电话答复说;向上级回报。今特备文请求中央有关部门大发慈善,可怜体恤小民,伸同情之手,解决小民燃眉之急,督促永嘉县房管部门规划部门给予审批房产权证。
特此请求国务院
附:本请求报告一份
请求人;滕恩平
手机15869488909
电话0577-67151791
2012年7月29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5831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4-01-29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