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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意外伤害赔偿

意外伤害赔偿 本人骑电动车载了一块刚配的玻璃,在过马路时不小心划伤过马路的路人。当时划了一道口子,立马送伤者到达医院并表示愿意赔偿费用以供看病费用。 伤者当时不愿接受赔偿,只要求看病全程陪护并且支付医疗费用。 伤者病情为肌肉划伤并未伤及筋骨,医生说只需缝合修养即可。
现在本人已支付所有医疗费用并接送伤者去医院看病,但是伤者现要求另外赔偿费用,请问律师,是否应该赔偿,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pheli……(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4-08-06 21:3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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