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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伤情是否要重新鉴定?

伤情是否要重新鉴定? 请问一处伤口长度达10CM,伤口作针线缝合,没有伤及筋骨。民警在受理案件后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由民警带领被鉴定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鉴定时由两名法医在场一起确认为轻伤1级)。请问还需要重新进行正式伤情鉴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紫风铃110(福建)
提问时间:2014-08-05 12: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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