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遗嘱咨询1

遗嘱咨询1 律师您好,我们家里有子女三人,老人有一套住房,当时购房款由其中两名子女和老人共同承担,且出资比例不同。当时我出了53%的购房款,但由于购房时间较早,当时总房款额并不高。老人年事已高,因此立下遗嘱。遗嘱内容是将该房产给予儿子,由儿子按照当时购房时的总房款按比例给付,但随着时间推移,现在该处房产价值已经大大增加,我希望能够按照现在的价格按比例给付。请问这样的遗嘱是否合理公平,我能不能提出意见?我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zang……(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0-11-26 09: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