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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甲级赔偿
轻微伤甲级赔偿 我妈妈与一人发生口角,与我妈妈发生口角的人以及她的两个同伴用木棍殴打我妈妈【我妈妈没有还手】,导致我妈妈头部,背部,腿部等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甲级。由于事发当天,有人报警,我妈以及殴打人者都一同去了派出所。双方签定了调解协议。现在派出所说根据我们交的法医鉴定意见书,我们只能领取一千元的赔偿。但我们的医疗费不止这些。请问轻微伤甲级的赔偿标准是这样定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J1839(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0-11-25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