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2012年单位房改,分配了一套住房,由我出资购买了,且房产证登记了我的名字,2013年父亲去世了
一般情况下以产权登记人为准,是你出资购买且登记了你的名字,从物权法的解释你对房屋有完全的产权,关于工龄的问题也就是矛盾的主要原因,对方认为工龄抵偿了一分部出资,所以认为有父亲的部分,应当作为遗产划分。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采取的办法是工龄不换算成等额的价值。所以依据目前的情况来说对方的主张没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