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比较棘手,求帮忙!

劳动纠纷,比较棘手,求帮忙! 你好:我是10届毕业生,在3月份的时候我进入广丰4S店工作,当时因为没有毕业,所以只算实习,7月拿到毕业证书后,公司和我签订了劳动协议,也开始帮我缴纳保险。工资为1000,实发工资是800.
   7月29号,我当时独自作业了一辆车(此车是新车,公司为了能让其外观好看,派单下来,对此车进行刹车盘除锈)。9月初,购买该车的客户投诉:汽车的右后轮刹车支架螺丝掉落了1颗,当时领导找到我,由于时间的久远,我也记不清当时作业的具体情况,感觉没多大的事情,为了不跟领导起冲突,就跟领导承认了错误,写了一份检查书。11月,公司领导告诉我,由于上次的那件事情,需要赔偿客户1.8万元精神损失费,我个人要承担50%,让我在写一份报告。问题的关键是:汽车在出厂了1个月期间,客户是否在外面修理过,是否有其他人拆卸过,我都不得而知,一开始写的检查书,我是为了不跟领导起冲突,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事情,所以才写的。请问 我不赔偿,属于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袁峰(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0-11-24 18:2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