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工商名称变更后签订合同的相关问题,谢谢
A公司只是名称变更,且签合同是你不知道,对方也没有向你说明这个情况,开具的增值说票、账户也是原公司名称,合同且已实际旅行,如果对你没有利益上的影响,建议你采取默认的态度为好。
1、合同无效,但由于已经实际履行且对方接受,可以认定合同成立,但主体应该是变更后的公司。2、合同章应该收回,发票问题那就是税务机关管理漏洞了。
你好!
合同主体存在一定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北京律师祝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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