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债权人B企业可以在哪个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申报这100万元的债权吗?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答复:企业立后,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其债权债务。如B企业没有和C、D企业有特别约定,由C或D企业承担100万的债务,则C、D企业承担连带责任,B企业都可以在C、D申报债权,也可选其一申报债权,由债权人定。
债务人A企业分立为C企业和D企业,无论是否有特别约定,都无法对抗B企业的债权,C企业和D企业应对A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