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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前夫2011年协议离婚,没有房产纠葛,就孩子问题上协议明确

你好,我与前夫2011年协议离婚,没有房产纠葛,就孩子问题上协议明确 你好,我与前夫2011年协议离婚,没有房产纠葛,就孩子问题上协议明确,因为他月薪过万,孩子归他,男方每月500元,女方每月300元。1年中有8个半月左右孩子在他家,有3个半月左右在我家,也就是寒暑假与节假日孩子都回我家了,我算了每1年下来的差价说支付差价他没有同意,而且孩子除了我回家给他买衣服外,他们家都不给孩子买衣服的,回去看到孩子穿着又旧又小的衣服我很气愤,所以我拒绝支付他们生活费,与其我拿了生活费我儿子也受虐待我还不如自己给孩子买东西,请问我这样做是否违反了协议?望百忙之中指教12。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短信用户(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4-07-25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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